【概述】 2015年,是宜兴市“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环境,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科学应对错综复杂的内外形势变化,全力完成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1300亿元、102.5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3%和8.5%,主要经济指标增幅总体高于无锡平均水平。全年,市委召开常委会议24次,市委发文45份,决策内容涵盖城乡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和党的建设等方面。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8月,为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健前行,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整合全市涉及政府财政的阶段性奖励政策和考核政策,共设立专项资金3.5亿元;打破以部门职能为主导的政策框架体系,形成项目建设、转型升级、城乡发展、生态文明、人才工作五类奖励新格局;资金优先保障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市专题会议明确和政策确定的事项,剩余资金保障项目建设。
【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恶意逃废债务行为是近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等原因造成的一个普遍问题。9月初,针对恶意逃废债务、隐匿转移资产行为有所抬头的严重情况,市委、市政府部署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全市政法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快立案、强侦查,严审批、重执行,重拳出击,从重从快打击一批恶意逃废债务的违法犯罪分子。市委、市政府号召全民共同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恶意逃废债务的强大的舆论压力,并号召公民积极向政法机关举报线索,配合侦查,共同织密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天网”,让违法犯罪分子无处可逃,让诚信合法经营者受到社会尊重。(参见《政法工作》类目《综述》分目。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也是践行群众路线、更好为民服务的现实需要。4月,为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出台《宜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以“突出重点、上下衔接、创新管理、平稳推进”为基本原则,围绕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结合起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为宜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宜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起步较早、举措扎实。自1999年创建为江苏省文明城市后,连续6届蝉联江苏省文明城市这一称号。2015年2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召开,宜兴作为全省首批12个县(市)之一,被中央文明委列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4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就创建工作作出全面动员部署,并下发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书。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强化市容环境、优化社会管理,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秩序;突出特色亮点,进一步彰显文化内涵、提升生态文明、展现和谐新风,打造创建优势;突出以人为本,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潘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