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管

【概述】 以全市环保大检查行动为核心,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实现环境问题的精确打击、专项治理。加强环境信访事件处置,重点处理气味、噪音等环境扰民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河道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完善防控保护体系,适时掌握全市水环境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小流域治理和重点污染源监管,确保入境水质好于入湖水质。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体系建设,解决工业废气、工地扬尘、道路扬尘、秸秆焚烧等影响群众生活的大气污染问题。加强噪声污染监管,重点解决工业企业、娱乐场所、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及餐饮业噪声扰民问题。强化环境预警监测和在线监控,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降低环境问题发生率。

 

【环境执法保持高压】 根据《宜兴市2015年度环境监察执法计划》,坚持高频度高密度组织环保执法检查,通过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重点专查与面上普查相结合等方式,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万多人次,检查企业1万多个(次)。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每天至少夜查企业2个,实现环保全天候监管。利用新环保法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对环境违法企业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产关闭等执法手段严肃查处。全年对163件环境违法案件进行立案,作出处罚决定158件,均比上年增长1倍,其中实施按日计罚2件、查封7件。

 

【环境信访和应急处置】 完善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及时处置环境信访,化解环境纠纷。全年处置有效环境投诉1656件,比上年增长33.7%。其中,噪声255件、废气1099件、废水208件、固废28件、建设项目51件、其他15件,废气类举报数占比达66.31%。应急处置突发事故4件,均未发生二次污染事故。全年组织领导接访23件、领导带案下访35件。对个别园区、企业异味扰民等问题,由市环保局牵头会同属地政府,共同协商处置,督促问题整改,取得成效。同时,为及时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年内,市环保局成立环境应急机构,完善应急物质库,指导51个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更新,对49个企业进行应急备案,环境应急体系得到加强。

 

【环境执法和司法联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环境违法行为处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关于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市环保局、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局加强环境执法和司法联动工作,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年内,组织开展环境联合执法行动10余次,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一批环境难点问题。市环保局将涉嫌环境违法的5个企业移送市公安局处理(后逮捕1人、拘留5人),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由市环保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联合处置的宜兴境内恶意倾倒污染物破坏环境案件成为典型案例,并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反响较大。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把生态创建和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通过创建宣传生态理念、环保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生态创建的积极性。全年在《宜兴日报》出刊《绿色家园》专版12期,编发《宜兴环境监测》4期,制作播出《宜兴环保》电视专栏8期、《环保你我他》电台专栏52档,在媒体发表环保新闻信息988篇。加强环保普法宣传,就《新环保法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内容编印学法资料5期。在全国率先开展宜兴环境保护“绿动朝阳”项目,把师生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引导全社会确立生态文明意识,彰显宜兴生态宜居的城市核心价值,为宜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培养人才。至年底,全市创建省级生态村5个、“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村和社区5个以及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绿色单位109个。

(吴笛) 

编辑 叶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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