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

【概述】 突出“反腐、改革、法治、发展”总基调,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全年审计项目61个,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2.68亿元;审计核减政府建设项目工程款6.06亿元(比上年增加1.37亿元,增长29.21%),核减率为10.01%;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并收缴财政312万元;审计后作出移送处理29起;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审计要情4份,审计信息被系统内媒体(刊物)采用238篇(次)。参与异地审计,派出审计组参加无锡市审计局组织的江阴市低保审计,抽审档案存在问题率达83%,审计后向无锡市审计局移送审计线索3份;在省审计厅组织的溧阳市保障房审计中,揭示出政府回购保障房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评估等情况,撰写《审计专报》呈报省审计厅。

 

【财政审计深度拓展】 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审计揭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和被搁置等问题。部门预算审计中强化对“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出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存量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及资金绩效六个方面的系统性监督。税收审计中关注涉税企业和税务部门两方面,揭示出地税部门由于征管不到位导致企业存在的违规问题。全年共移送国税、地税涉税企业问题18起,移送市纪委、公安局、检察院线索5起。

 

【经济责任审计量质并举】 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准确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定位,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从审“事”转变到审“人”,从审“财务收支”转变到审“工作职责和权力运用”。从审“问题”转变到审“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完成市交通局、物价局、建设局、官林镇、和桥镇、新庄街道等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8个,其中离任审计15人、任中审计3人。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08亿元,促使相关部门将下属总资产3.98亿元的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产监管。审计期间补开收入发票3.49亿元、退回奖金3.3万元、解缴财政罚没款816万元。向镇(街道)纪检部门移送违纪线索2起,向市政府上报审计专报2份,审计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签批22次。

 

【政府建设项目审计高效推进】 出台《宜兴市审计局关于加强政府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管理的规定》,推行对2015年的跟踪、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项目的分类管理模式,梳理审计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节点及审计重点,建立对应计划表,统筹安排、细化分工。建立优秀协审人员库,将从业经验丰富、专业素质高的协审人员入库,入库人员均为注册造价师,其中31%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制订《关于提高工程结算审核时效的意见》,加强工程结算审结时效管理。坚持现场取证,实地踏勘、取证,严谨审核隐蔽工程和签证资料。全年实施工程审计项目135个,完成项目29个,在审项目106个。其中,跟踪审计项目28个,涉及工程投资43.78亿元;决(结)算审计项目78个,在审工程造价38.74亿元。全年累计送审60.53亿元,审定54.47亿元,核减6.06亿元,核减率10.01%。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实现中介机构协审审核、审计机关三级复核、监察部门抽查复审的“三道把关”,做到公开政府采购协审机构预选库、公开采购协审服务、公开选择组合复核力量的“三公开”,严控工程投资。年内,市监察局抽查复审3个建设项目中的4个工程,涉及资金1.42亿元(送复审金额),核减6.3万元,平均核减率仅为0.04%。

 

【拆迁评估审计平稳开展】 完成武警部队营区搬迁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等拆迁审计项目4个,开展阳灵隧道、川(埠)善(卷)线改线等道路建设“两特”(特种种植、特种养殖)作物、民房拆迁现场及财务审核等零星审计项目5个,对位于保利地块的江苏中鑫管业有限公司、市银泰冶金材料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进行评估审核,累计核减报审补贴资金3.93亿元。提升拆迁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加强审计实施过程的管理和控制;针对拆迁项目现场变化快、取证难的问题,强化对审计现场的审核,保障审计结果准确性。摒弃拆迁审计传统单纯算账的做法,挖掘揭示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年内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

(戴金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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